幻灯二

中组部批准,陈崇松履新

日前,中共中央组织部批准:陈崇松同志任辽宁省纪委副书记。

官网简历显示,陈崇松,男,汉族,1972年11月生,在职研究生学历,硕士学位,经济师。现任辽宁省纪委副书记、秘书长,省监委副主任人选、省监委委员。

曾任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正处级巡视专员,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,省民族事务委员会(宗教局)综合处处长,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综合处处长,省纪委研究法规室副主任(主持工作),省纪委监委研究法规室主任,省纪委常委等职。

2015年3月,中办印发《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纪委书记、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(试行)》明确,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纪委副书记由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提名、考察;在干部来源上,明确要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,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内和系统外提名,纪委书记人选一般应当交流任职。

来源:决策杂志综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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